《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法律問題研究報告(2023年)》發布
發布時間:2023-12-15 作者:www.xstr.xyz
人工智能作為全球產業發展的新動能,正迅速推動人類社會智力創新、經濟高質量發展以及生產生活方式效率的提升。但同時也伴隨著諸多新的問題和挑戰。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治理目前正處于規則制定的新階段,開展人工智能知識產權問題研究,有助于了解國內外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治理熱點問題和事件,引導人工智能產業創新升級,推動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治理步入新階段。
基于此,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簡稱“中國信通院”)知識產權與創新發展中心組織開展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法律問題研究,堅持以推動產業發展為導向,結合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對于知識產權所帶來的挑戰,對全球范圍內人工智能領域知識產權發展情況和問題治理進行綜合研究,編制發布《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法律問題研究報告(2023年)》。
報告凝練了全球人工智能產業的發展概況以及產生知識產權問題的原因,對數據訓練的合理使用、內容著作權保護范圍等問題進行深入剖析,結合典型案例,深度分析各國在知識產權治理方面的不同實踐,提出探索人工智能知識產權平衡的治理理念,完善治理規則、統籌治理主體的有關舉措和建議,力圖為人工智能知識產權的有效治理提供參考樣板。
報告主要內容
1. 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環境
人工智能被視為引領未來產業發展的戰略性新興技術,正在推動著一場全新的科技變革和產業創新。從發展階段來看,深度學習技術的快速突破正在驅動人工智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逼近通用智能。從商業化落地來看,人工智能行業主流產品形態是生成式人工智能。而知識產權問題是企業對于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首要擔憂,人工智能技術在多方面挑戰現有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尤其是著作權法律規則。一是需要著作權法界定輸入端的合理使用范圍和侵權責任承擔;二是需要著作權法明確輸出端人工智能創作物的保護范圍。
2. 人工智能領域全球知識產權治理相關實踐
各方都在積極尋求解決人工智能領域知識產權問題的路徑。美國政府加速法律問題研究,產業主體主動承擔訓練數據和作品的侵權責任;日本通過明晰人工智能數據訓練中的合理使用標準,平衡企業和原創作者間的關系;歐盟以促進產業發展的數據挖掘原則為抓手,推進著作權治理向精細化方向發展;中國通過立法和司法協同,探索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最佳保護模式。
3. 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治理展望
各方對于人工智能技術有較大的知識產權風險已經達成共識,知識產權制度必須適應新的現實和新的法律挑戰,形成符合產業和各方行為預期的知識產權治理理念和規范。基于新的人工智能發展階段的知識產權治理理念,需要堅持產業發展優先的原則,秉持共商共建理念,推動輸入端和輸出端關鍵規則構建,探索治理主體創新。
報告目錄
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概況和知識產權環境
(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概況
(二)人工智能產業知識產權環境
二、現階段全球人工智能領域主要知識產權問題
(一)輸入端數據訓練的合理使用問題
(二)輸出端內容著作權保護范圍問題
三、人工智能領域各國知識產權治理相關實踐
(一)美國:政府加速法律研究,產業主體承擔責任
(二)日本:明晰合理使用原則,避免侵犯原著作權
(三)歐盟:保護企業數據挖掘,推進治理精細水平
(四)中國:明確尊重知識產權,立法司法協同探索
(五)小結:各方積極應對挑戰,治理路徑逐漸清晰
四、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治理展望
(一)完善治理理念
(二)健全治理規則
(三)統籌治理主體